社工站建设一年•经验丨黑龙江:五个联动助推“蒲公英”计划
1. 2020年10月,黑龙江省民政厅党组决定全面落实民政部工作部署,在乡镇(街道)开展社工站建设。2. 2020年11月,黑龙江省民政厅成立调研组深入哈尔滨、牡丹江等14个调研点,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蒲公英”计划,提出了“一年起步,三年铺开,五年建成”的总体建设目标。3. 2021年3月,黑龙江省民政厅召开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动员会。
4. 2021年4月,将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纳入全省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作为年度民政重点工作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十件实事之一向省委、省政府进行专门汇报。
5. 2021年5月,黑龙江省民政厅社工站建设工作专班将20个省级试点根据各社区(街道)特点分别包保到各职能处室局;建立季度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全省市(地)、县(市、区)社工站建设调度会议。
6. 2021年6月,黑龙江省政府副省长杨博主持召开“全省社会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暨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推进会议”。
7. 2021年6月,推行龙江社会工作服务站“蒲公英”视觉识别系统。
8. 2021年6月,黑龙江省民政厅、黑龙江省慈善总会和黑龙江省社会工作协会联合启动社会工作站建设“蒲公英·人才培训计划”,线上线下培训骨干830余人。
9. 2021年6月,黑龙江省民政厅制定下发《黑龙江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服务协议》模板。
10. 2021年6月,黑龙江省民政厅制定细化了《2021年度省级试点社工站项目福彩公益金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设定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31项。
11. 2021年8月,省民政厅主办“社工站运营系列培训课程”,线上培训10179人次。
截至目前,全省有77家社工站完成招标,签订了服务协议,已开始服务。12月中旬之前,预计还有50个社工站完成招投标,实现2021年省、市(地)、县三级同步开展100个社工站试点工作任务。
1. 2021年3月,黑龙江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提高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的通知》。
2. 2021年4月,黑龙江省民政厅印发《黑龙江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
3. 2021年7月,中共黑龙江省委将社工站建设写入《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 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新突破的决定》。
黑龙江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提高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的通知》,明确从社会救助专项经费中按2%的比例提取购买社会服务资金。2021年福彩公益金支持428万元对省级试点社工站给予21万元补助,购买民政五大领域(救助、养老、儿童、社会事务、社区)社会服务项目,建立“2%救助专项经费+财政预算资金+福彩公益金+公益慈善资金”的多元化资金支持机制。
黑龙江省社工站建设“蒲公英”计划在运行机制上实行了五个联动。
一是纳入重点工作,实现顶层“上下联动”。黑龙江省民政厅党组将社工站建设作为民政“我为群众办实事”向省委专题汇报,省委书记张庆伟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省政府主要领导调整后,省民政厅将社工站建设作为重点工作进行汇报,省长胡昌升给予充分肯定,要求按民政部部署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主管副省长杨博主持召开社会工作联席会议给予推动。
二是主动链接资源,实现部门“横向联动”。黑龙江省民政厅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沟通协商,在加强党的领导、资金保障、人才评价等核心环节上达成共识。省委人才领导小组将社工站建设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委政法委等相关部门也将社工站建设列入《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综治中心及网格化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
三是整合民政力量,实现内部“协同联动”。黑龙江省民政系统从上而下成立了由厅、局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要业务处室局负责人组成的社工站建设工作专班,按区域、市县工作特点,将20个省级试点根据各社区(街道)特点分别包保到各职能处室局和省级社工督导,明确专人全程跟进指导和督导,解决实际问题,打造特色站点。在街道、社区推行以社工站为平台,整合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慈善力量开展服务。将省捐赠服务中心更名为省慈善社工服务中心,新设社工科,增加6个编制,协助抓好全省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四是实行资源共享,实现社站“网格联动”。探索“社工站+社区网格”联动机制,通过“联席会议、联合学习、联动服务”等联动保障机制,实现“信息联通、事件联商、问题联治、服务联抓”。通过搭建服务平台,整合多方资源,发挥专业优势,提供为民服务。网格员和社工在为民服务中,职能互补、专业互补、经验互补,真正实现创新社区基层治理。
五是确保独立运行,实现管理“导员联动”。实行民政、街道(社区)指导员联席会议制度,即每个县(区)由民政局分管领导担任全县(区)社工站总指导员,每个服务的乡镇(街道)确定一名副职作为所属辖区社工站专职指导员。指导员负责提报本辖区服务需求,与社工站共同培育管理使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员;负责对社工督导人员、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服务记录和考核等;负责协助承接机构对外协调、资源链接等工作。指导员参与项目绩效评估,但不干预承接机构内部运营。
黑龙江省将进一步聚焦民政主责主业设计和储备项目,强化多元资金保障,坚持人才培养和社会组织孵化先行,抓紧理顺运行体制机制,努力高标准完成黑龙江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逐步由1.0版本过渡到3.0版本,从更深层次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专业化社工服务。2022年—2024年,将初步实现乡镇(街道)都有社工站,村(社区)都有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力争到“十四五”末建成一支职业化、专业化、本土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实现全省乡镇(街道)社会服务工作全覆盖,村(社区)有社工服务的目标。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拓展社工站服务功能,达到整体服务成效。
来源:黑龙江省民政厅、中国社会工作,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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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汪昊 张燕
制作:谢霄
专访郭冀平厅长:实施“蒲公英”计划,高位推动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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